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要求,结合我校《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国学与外语学院于11月25日启动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,对退学、休学等学生停发资助,经学院审查,并依规替换、调整符合条件的学生,现予以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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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学生信息 |
序号 |
姓名 |
班级 |
受助档次 |
备注 |
1 |
夏思锦 |
汉教2502 |
二档助学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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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杨纯 |
汉教2501 |
一档助学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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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迎学院师生进行监督,如有异议,请于2个工作日内向学院306办公室反映。
公示日期:11月26日-11月27日
公示地点:求是楼3楼公示栏
监督电话:17686484830
联系人:孙老师
国学与外语学院
2025年11月26日